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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政策解读

作者: 患者服务中心
日期:2024-01-12

   门诊共济,指职工医保参保人的门诊费用以前主要通过“个人账户”的方式来保障,现在是通过“共济保障”,也就是统筹来报销。政策将在昆明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全覆盖。
   政策新增了普通门诊保障,对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符合医保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即门槛费)是30元,报销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60元,报销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90元,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再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65%、60%和55%。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即43万元)合并计算,保障水平还将更高。通过差异化的报销政策,既引导参保人员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等小病在社区解决,又对门诊费用较高的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如何办理医保共济账户绑定:

  1.进入微信“云南医保”小程序,在首页找到“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进入功能页面后点击“立即绑定”。

  2.阅读并同意《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告知书》后,填写使用人信息,包括与授权人关系(父母、配偶、子女),姓名、证件号、手机号,并完成承诺书签名上传,点击下方“立即绑定”按钮即可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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