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眼科人工晶体等耗材询价采购(二次)
为满足医院业务需求,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计划通过询价方式遴选一家单位为我院提供眼科人工晶体等耗材供货,因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特邀请具有资质的单位参加二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眼科人工晶体等耗材采购。
2、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
3、项目预算: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4、项目采购明细(含规格、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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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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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预装式非球面后房人工晶状体 |
PY-60AD |
枚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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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预装式非球面后房人工晶状体 |
250 |
枚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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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
1ml(20mg/ml) |
支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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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
1ml(15mg/ml) |
支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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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非吸收性缝合线 带针 |
10-0 |
根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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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眼科专用手术薄膜 |
18cm*14cm |
片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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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次性使用手术包 |
套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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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次性使用无菌眼科手术刀(3.0MM穿刺刀) |
GSDA30 |
把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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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次性使用无菌眼科手术刀(2.8MM穿刺刀) |
GSDA28 |
把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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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一次性使用无菌眼科手术刀(15度侧切刀) |
GSDB15 |
把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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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一次性使用无菌眼科手术刀(2.3MM隧道刀) |
GSDC23 |
把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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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聚丙烯带针缝合线 |
1455P |
根 |
170 |
5、周期要求:1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并提供与实物信息完全一致的随货同行票据和相关证明资料。
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均为合法经营的产品,产品均为对应厂家的原装正品,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承担供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有效期大于标示有效期的70%,须通过设备性能验证,费用自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采购需求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相关承诺;
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采购活动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采购活动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次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如供应商列为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9.业绩要求:供应商3年内承担过医院委托的人工晶体等耗材(供货/服务)业绩;
10.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报名及开标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1 月30日16:00前;
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其营业执照、资质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应为逐页加盖公章的彩色PDF扫描件)发至邮箱: 1165907060@qq.com ,邮件需包含参加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报价时间:2026年2月2日13:30至14: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若未按上述时间段(提前或迟到)签到均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4、报价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门诊6楼2号会议室。
5、报价要求:携带全套报名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现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报价文件到现场审核。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提供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及电子文档1份(U盘,电子文档为全部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至PDF版内容)并密封带到现场。
6、审核环节:由采购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若少于3家,按流标处理。
7、询价文件详见附件一。
8、联系人:蔡老师
9、联系电话:15912562982
四、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医院
2026年1月27日

